为确保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年终财务报销、结算工作顺利实施,财务处对2019年终报销、结算和2020年开账时间做如下安排:
一、年终财务报销、结算注意事项
1、各类暂付款应在12月16日前完成冲销或返还。
2、暂付款因故不能冲销的,应提交情况说明。对于无故未冲销暂付款,直接影响到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,将按学校暂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借款承诺书的承诺条款办理。
3、各类暂存款(如项目到款、创收收入、保证金、支付失败暂存,各类预收款等)应在12月16日前请相关部门和个人持相关文件、合同等至财务处办理立项和入账手续。
4、对暂时无法清理的暂存款,应提供相关说明,经财务处审核后,该部分暂存款结转至下年度。
5、预开发票或收据的款项12月16日前应全部入账,若2019年无法到账的,经办人将预开发票或收据退回至财务处。
6、已登记固定资产,但还未办理财务报销入账的,2019年12月16日前需及时办理入账。
二、年终财务报销、结算工作时间安排
1、办理校内转账等业务及递交网上预约单据的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。
2、本年度预约的单据应在本年度提交财务处报销完毕,财务处将对年度内未及时提交的预约单进行批量“拒绝报账”处理,被拒绝单据需要2020年重新进行网上预约申请方能办理报销业务。
2019年12月17日—2020年1月8日为年终结算期,财务处全面停止办理财务业务。此期间不开放网上预约报销系统,并停止收取网约报销单据。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。财务处计划于2019年1月9日重新开放网上预约报销等各项业务。
财务处
2019年11月29日